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中医能够抗癌 事实胜于雄辩
日期:2015-05-26    文章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1564    [关闭]

——王振国与记者一席谈

       记者:这期本报有多篇关于您和振国集团的报道。您一再说,癌症可防可治不可怕,您发明的药都有国家正规批文吗?

       王振国:我于1986年创办振国实业集团,将抗癌研究、中药生产、中医中药治疗融为一体。30年来,我们的科研小组通过不断挖掘中医药治疗的方法,结合现代医疗技术、研制出了抗癌系列有效药品,并获得了国家的药准字批文。1989年,国家科委,组织中国代表团参加第38届布鲁塞尔尤里卡世界发明博览会,我的研究成果在会上获得“世界个人发明最高研究奖”。中国的天仙胶囊是国际科研赛会首肯的中药产品。我个人先后被评为“中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全国十大科技英才”及“中国改革先进人物”。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殊荣。

       记者:资料上反映,振国集团30年来共计给国家纳税10亿多元,在公益慈善活动中贡献了1亿多元。应该说,您本人和振国集团为抗癌、防癌事业探出了新路。但我们在有些媒体以及网络上,也看到了对您和集团的一些负面报道。   

       王振国:对中医药能否抗癌,一直有争议。我们不怕争议,就怕歪曲事实。我们注意到,个别人出自不同的利益目的,采取敲诈勒索及非法竞争手段,编造虚假事实,无根无据地在报刊和互联网上发表诋毁言论。
   例如,某君的妻子因患乳腺癌求医找到我,为了帮助他们夫妇解决经济上的困难,我免费送给他们4000元的药品。此君出于感谢之情,写了首“振国集团造福人类”的藏头诗,赠送给我们。根据他的要求,我们在集团网站上刊登了他的藏头诗条幅和赠送仪式的照片。不久,此君忽然提出振国集团公开藏头诗,侵害了他的知识产权,要求赔偿600万元。否则将利用报刊文章,让振国集团蒙受更大损失。我们当然不会答应他的勒索要求。随即,此君在报纸上相继刊发文章诋毁振国集团。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此君这才放弃了不法行为。

       记者:据说这中间也有个别的媒体从业人员一起参与?

       王振国:是的。在此君索要600万的统筹计划中,一家报纸发表负面文章就是其中的一部分。该报有位记者开始拿着一篇正面文章向振国集团索要5万元,我没有答应。没过多久,这家报纸就刊出“王振国的抗癌神话”一文,引用了一些不实言论,还编造了不少虚假事实,歪曲了一些专家的观点。我们同样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这家报纸这才向我致歉,要求言和,并保证积极消除此文造成的不良影响。
  多年来,有些同行企业,为了生存,也采取一些不正当竞争手段,诋毁、贬损我和我发明的这些产品、药品,这的确是防不胜防。我还是坚信:身正不怕影子,事实总是胜于雄辩。当然,作为受害者,振国集团一直没有放弃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记者:希望您和振国集团不至于被负面的东西所困扰而停止研发抗癌新药的步伐。

       王振国:这倒不会。不论继续发展的道路有多么难走,振国集团都会一如既往干好发展事业。今年投资3000万元继续办好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在千百万工程中,为100位癌症患者免费治疗;为1000位癌症转移患者开展康复治疗;印制100万册防病科普书籍,回馈社会。

 
联系我们 | 精英团队 | 组织机构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2013 www.china.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5009779号-1
主办:中国发展研究院 协办:中国发展研究院 承办:中国发展研究院 二度空间维护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